▲高雄男大生躲廁所偷拍,遭法官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高雄翁姓男子5月間躲在某大學的性別友善廁所內,等相鄰廁所有人進入如廁時,持手機自隔間牆半下方縫隙伸出偷拍,直到他得手準備離開時,遭被害人發現並報警。翁男事後坦承犯行,被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這起案件發生在今年5月間,還在讀書的翁男躲進校內性別友善廁所,期間4名被害人陸續進到相鄰隔間的廁所內如廁,翁男便立即以手機自隔間牆板下方縫隙伸出,並開啟錄影功能偷拍4名被害者。翁男得手後準備離開,遭到被害人發覺,通報校方後報警處理。
翁男到案坦承犯行,並稱已將影像刪除,但4名被害人仍堅持提告,法官近日審結,認為翁男未滿足個人慾望,竟偷拍他人非公開之性私密影像,對4名被害人的身心影響至深,更對其性隱私侵害甚鉅,後續他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最終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他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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