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Dcard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受訪說明。(圖/記者張君豪攝)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刑事局偵二大隊偵辦網路Dcard論壇帳號涉嫌妨害名譽搜索拒引發討論,對此該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18日晚間親上火線說明,指出本案是受理民眾妨害名譽告訴後,警方根據《刑事訴訟法》229、230條函請Dcard論壇提供相關資料,但經該公司回函表示「僅於接獲法院來函或法院核發之令狀、如調取票搜索票或扣押裁定等,於合理範圍內協助辦理調取作業」警方只能依該公司規定,辦理正式持搜索票到該公司總部調取相關資料。
林建隆受訪指出,警方依Dcard來函所指的調閱範圍,後續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請核發搜索票後前往。林建隆強調,刑事局警方到場「該公司只調閱相關個案資料,並無執行現場搜索,特此澄清」。
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也呼籲「對於犯罪嫌疑人用網路匿名來犯罪,已經不是單純的言論自由;為了保護被害人的權益,警方依法調閱資料並積極偵辦,未來刑事局會與網路平台業者溝通,並充分尊重言論自由,也請相關業者配合,協助警方依法調閱資料,共同打擊網路犯罪。」
內湖警分局同時也對今天發動搜索Dcar公司案件說明:分局受理民眾遭詐欺案件,依法發函向Dcard「狄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調閱相關資料,但經Dcard公司回函表示「僅於接獲法院來函或法院核發之令狀,如調取票、搜索票或扣押裁定等後,於合理範圍內協助辦理調取作業。」
內湖警方只好向士林地院聲請核發搜索票,18日中午持搜索票前往該公司調取資料,強調未進行搜索,該公司指派法務人員至分局配合完成調取程序,以利後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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