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關切外交部MeToo事件頻傳 監委點出3點缺失

▲▼監察院巡察行政院後記者會。(圖/記者陳家豪攝)

▲監察院巡察行政院後記者會。(圖/記者陳家豪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18日)巡察行政院,監察委員紀惠容指出,外交部駐外館處今年接連發生性騷案件,包括駐菲律賓徐代表、駐泰國莊代表、駐日內瓦黃外交官,以及駐南非代表處呂副參事等,除影響個人聲譽外,亦嚴重損及我國形象,因此,駐外館處對於性騷擾案件之調查處理機制,深值重視。

紀惠容說明,監察院於今年3月23日提出「外交部駐外館處如何落實CEDAW等情案」調查報告後,行政院性平處及外交部陸續提出檢討改善措施,包括:建立性騷擾事件之受理及調查處理機制、進行教育訓練,此外各部會境外辦理10項獎補助計畫中,已有3項訂定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措施等審查項目。

不過,紀惠容指出,仍有諸多待改善之處:第一,外交部雖已與其他派外合署辦公的部會,建立性騷擾事件的受理及調查處理等分工機制,首先由駐外館處先進行「事實調查」,但駐外館處的人力與專業,實務上恐難勝任「事實調查」之工作。

紀惠容並指,第二,外交部雖已於今年度辦理性騷擾案件調查及處理技巧,與工作場所主人性騷擾防治責任等課題的教育訓練,惟受訓結果之效益及評估方式,有待持續瞭解;第三,截至今年5月各部會境外辦理獎補助計畫共計10項,其中3項已訂定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措施等審查項目,餘7項計畫的改善進度,有待行政院性平處持續督導。

紀惠容建議,行政院應重視外交部駐外館處對於性平事件的處理與調查,改善上述所提缺失,並應完善受害者的諮商與協助措施,強化駐外館處性平意識宣導,確切落實CEDAW精神。

對此,外交部長吳釗燮回應,外交部已於今年2月開會決議駐外機構館長負場所主人防治責任,有協助調查及保全證據之義務,由駐外機構先行釐清事件經過及相關關係人等,並做成事實調查報告後報外交部續處,再由外交部或移請被申訴人所屬機關,由各該機關組成之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指定的調查小組成員進行調查及訪談,並做成專案調查報告書提各該申評會評議,以確認性騷擾事件成立與否。

此外,吳釗燮強調,駐外機構無論館處規模,均應指定專人負責處理性騷擾申訴案件,並協助釐清事件經過及保全證據,上述決議並已通函各駐外單位切實遵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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