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被系主任罵「沒種落跑烏龜」還差點被炒 他回嗆垃圾GG了

▲職場,主管,罵人,辦公室。(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新北市某科技大學機械系溫姓教授不滿李姓系主任,竟當學生面前罵其「垃圾、不配當主任」甚至寄電子郵件傳給校長、副校長等人誣衊李。(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某科技大學機械系溫姓教授與李姓系主任有嫌隙,溫竟當師生面前破口罵李「垃圾、不配當主任」,激進的他更寫電子郵件指李奸巧、弄權,喜歡灌水製作招生假象等文字內容,傳給校長、副校長及數名教職人員。李決定不再隱忍,決定提告。士林地院審結,依公然侮辱、散布文字誹謗等罪,應執行拘役9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溫為新北某私立科技大學機械系專任教授,2021年8月轉系至電機工程系,李從2020年8月起任機械系系主任,雙方素有嫌隙。

2021年2月20日下午,溫在機械系辦公室內,公然對李辱罵「垃圾」、「你不配當主任」等。同年7月22日上午,將「幾乎所有的系內會議都是自編自導的偽造之作,試想一即將帶領眾人滅系(昧於車輛是主流、專想搞機械製造)的主管,系上同仁當然不會專程到校開會,聽李廢話!」等不實內容的電子郵件寄給學校工程學院院務委員、機械系教職人員數人。

難消怒氣的溫,同年8月19日晚間再度寫電子郵件:「李的奸巧、弄權是全校有名…反觀李不正面積極經營系務,招生不力,卻喜歡灌水製作招生假象…虛偽造假之徒,不願與其為伍」等不實內容再傳給校長、副校長、工程學院院長、院務委員、機械系教職人員等人。李姓系主任不忍決定提告。

溫挨告後辯稱,是因為他遭李多次於工程學院內提起解聘的動議,並強令他做「不樂之捐」,甚至在LINE對話中表示他是「落跑烏龜」、「真是沒有種」等多次侮辱行為後,才以「你這樣的行為很垃圾,不可取」等言詞回擊,故認糾紛是李主動挑起,或自願參與爭論,他才基於遭污衊、詆毀時,予以語言回擊,符合人性自然反應,並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溫也稱,爭執地點非位在機械系辦公室內,而是在辦公室外的走道及封閉型系辦閱覽室,當時均無人在場,多名證人都是在辦公室內,距離爭吵地點有20公尺之遠,證人證稱有在現場聽見辱罵言語,並非事實。

李姓系主任說,當天溫從研究室衝過來,就指著他罵垃圾,當時感到很SHOCK,在學校教書30年,現場那麼多師生卻得受這種人格侮辱。

法官審酌溫主觀上認李姓系主任持續對其欺壓,素來相處不睦,又對於彼此間紛爭未選擇理性方式及正當管道解決,在公然狀態下以不雅言語辱罵,以傳送電子郵件方式詆毀李,且迄今否認犯行,未取得諒解,併考量自述博士畢業、現為電機工程系之教授等,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15日、又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45日、又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40日,應執行拘役90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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