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在前女友家輕生身亡。(示意圖/CFP,并非新聞當事人)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福建省羅源縣一男子未考上公務員,向前女友求復合也被拒,2023年後在女方處跳樓身亡。男子父母將前女友訴上法庭,索賠3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50萬元)。
據《瀟湘晨報》報導,2021年,男子李平(本文皆為化名)與同事徐麗確認了戀愛關係。 2022年7月,因雙方家庭、工作等各種因素,兩人約定暫時分開。
徐麗稱,如果李平能通過公務員考試後,再考慮復合。遺憾的是,李平並未考上。李平對徐麗一往情深,多次找過徐麗,徐麗起初態度有些猶豫,但最後拒絕了李平的復合請求。
2023年2月,李平在同事處得知徐麗封鎖了他並宣稱有了新男友,隨即深夜前往徐麗家。在致電徐麗尋求見面被拒絕後,李平最終選擇在徐麗住處的消防緊急通道跳樓自殺,後經搶救無效身亡。
2023年7月,李平父母以侵害生命權為由將徐麗告上了法庭,請求判令徐麗賠償各項損失共計35萬元(人民幣,下同)。
徐麗認為,「這件事跟我沒什麼關係,我接了他要求見面的電話後,只是覺得在深夜見面不合適,拒絕了他的要求,而且他當時情緒平穩,跟我說沒事,並沒說什麼其他的……,我覺得我沒做錯什麼,我不應該賠償。」
母親則控訴,「她在戀愛中一直對我兒子進行精神和經濟上的控制,還經常在微信聊天裡跟我兒子說我這個母親的壞話,慫恿我兒子若結婚就離開我們,是她導致了我兒子自殺。」
一開始,雙方都絲毫不退讓。後經法院調解,死者家屬的代理律師提出將賠償金額降到10萬的調解意願,但被告代理律師表示徐麗最多願意賠償5萬元。最後,徐麗賠償男方家屬5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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