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重啟投資移民「對象包括台灣人」 須擁有1.2億淨資產

▲香港,香港街景。(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香港街景。(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港府19日公布消息,預計2024年年中正式推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並接受申請,以進一步豐富人才庫及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意味著暫停8年的投資移民重新啟動。在新計劃下,18歲或以上合資格人士,包括台灣華籍居民均可提出申請。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19日在新聞簡報會上表示,新計劃將有助增強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金融及相關專業界別的發展優勢,並為業界服務鏈的各個環節帶來更多商機和高質量就業機會。
 
在新計劃下,18歲或以上合資格人士,包括外國國民、中國籍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澳門居民、台灣華籍居民均可提出申請。他們需符合一般入境和保安規定,且無不良紀錄。
 
資產方面,申請人須證明在提出申請前的2年內,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約新台幣1.2億元)的淨資產,並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包括投資最少2700萬港元於股票、債券、存款證等獲許金融資產和非住宅房地產,並向全新成立的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入300萬港元。

按港府公布內容,獲批申請人可攜同其配偶及其18歲以下未婚和受養子女來港,一般可獲准在港逗留不多於2年,期滿後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不多於3年,其後可在每3年期屆滿時,再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不多於3年。
 
內容指出,若申請人及其受養人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7年,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如申請人未能符合該規定,但連續符合新計劃的財務規定不少於7年,則可申請無條件限制地在港逗留;如申請獲批,申請人可自由處置其投資的資產。 
 
許正宇表示,香港作為居住和生活的地方,擁有很多其他地方沒有的優勢,當局對新計劃和整體配套有信心;新計劃的門檻相對其他經濟體的類似計劃具競爭力,投資產品選擇豐富,申請者滿足7年居住要求可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日後出行到不同地方可享莫大便利。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