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李姓高中生在新莊廟街夜市附近散步,竟慘遭流彈打中生殖器,現場立即圍起封鎖線。(圖/資料照)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李姓高中生在新莊廟街夜市附近散步時,巧遇郭姓男子當街開槍討債,李姓少年生殖器慘遭流彈打中,痛得他當場倒地不起,結果禍不單行,李搭救護車送醫時又出車禍,讓消防局緊急加派救護車,才順利將他送醫治療。李男事後治療了一年,身心受創,提告對郭男求償醫藥費和150萬撫慰金,新北地院審理,判郭共須賠31萬4373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姓高中生於2020年10月8日晚間10點左右,和家人在新莊區新莊路與思明街口附近散步,巧遇郭姓男子正持槍向他人討債,李姓少年被郭男開槍流彈誤擊下體,導致他陰莖撕裂傷,送醫時又遇上車禍,事後花1年治療,期間因病情請假10餘次,除了耽誤高三課程之外,身心都受到莫大創傷,李男憤而對郭男提告,求償150萬精神撫慰金和1萬4373元醫藥費。
全案審理時,郭男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郭男因開槍討債,被依殺人未遂罪處刑時,已坦承開槍誤擊李男。且郭應知道在公共場合開槍,流彈有可能波及路人,卻疏於注意,導致第2發子彈就打中李男下體,顯有過失,應賠償醫藥費和30萬精神撫慰金,共31萬4373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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