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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露協會員大會 3家取得第一階段土地使用許可

▲▼  嘉義縣露營會舉辦全國會員大會 。(圖/記者翁伊森攝)

▲ 嘉義縣露營會舉辦會員大會並邀請全國業界夥伴及業師到場分享經驗,文觀局徐佩玲局長致詞 。(圖/記者翁伊森攝)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縣露協20日召開第二屆第二次會員大會,全國露營觀光產業聯盟總會的理監事幹部及各縣市露協理事長等同業貴賓也到場交流分享經驗。

▲▼  嘉義縣露營會舉辦全國會員大會 。(圖/記者翁伊森攝)

▲ 嘉義縣80家既有露營場,至10月底止業有17家提出申請(含部份新設露營場),已核可3家取得第一階段土地使用許可。中央政府並定調112年為「輔導期」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嘉縣露協表示,我國「露營產業法制化」工程,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與露營產業公協會歷經五年以上戮力會商集智下,於去(111)年7月20日完成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新增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1公頃以下微型露營場之容許使用法制作業,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現改制為觀光署)同時完成修正「露營場管理要點」相關條文並正式公告實施,我國既有露營場及新設露營場終於有法可依、有機會可申請合法露營場經營管理,宣告露營產業開啟依法納管!

▲▼  嘉義縣露營會舉辦全國會員大會 。(圖/記者翁伊森攝)

中央制訂法規並逐步檢討完善後,規格初具,各縣市政府開始宣導並受理民眾案件申請與審理,根據交通部觀光署至112年10月中旬統計資料(參附件:交通部觀光署統計資料),各縣市受理露營場申請案已有431家,已許可第一階段容許使用共計59家,嘉義縣協會所在嘉義縣轄內共計80家既有露營場,至10月底止業有17家提出申請(含部份新設露營場),已核可4家取得第一階段土地使用許可。中央政府並定調112年為「輔導期」,明年開始則會進入「嚴查期」,將會加強稽查處罰並落實取締非法保障合法的作為,預期今年底前應該會有一波大量的新增申請案,屆時申請量將推向新階段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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