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請假上摩鐵激戰」 小三2關鍵吞敗訴賠25萬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莊姓人夫被妻子抓包外遇同事劉姓女子,兩人在2022年7月至10月間多次相約出遊,還請假共赴摩鐵,結果雙雙挨告。雖然劉女強調是莊男謊稱已經離婚才會誤信,但同事作證曾明確告知她莊男的婚姻狀況,加上她自己也有在LINE中向他人抱怨此事,最終並未獲得士林地院法官採信,莊、劉兩人被判應連帶賠償25萬元。

▲摩鐵,旅館,賓館,性行為,偷情,休息,情侶(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莊男坦承外遇劉女,還與對方上摩鐵發生性行為。(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莊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已經結婚9年,感情融洽,但自從劉女在2022年與丈夫成為同事之後,兩人便發展出婚外情,光是2022年7月至10月間就相約前往摩鐵4次,其中2次是特地請假外出、1次是丈夫騙她去上班、1次是出遊返程時順路去開房間,他們還會相約接送上下班、一起出去玩、一起吃飯、逛超市等等,種種行為皆侵害到她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因此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對於妻子的控訴,莊男坦承外遇,並表示一開始有說謊騙劉女自己已經離婚,兩人在2022年7月初交往,之後曾一起出遊,也有在摩鐵發生性行為,劉女直到同年8月才知道他其實還沒離婚。

劉女也表示,她確實曾與莊男交往,交往期間也發生過性行為,但在莊男主動示好追求時,她曾向同事詢問莊男的婚姻狀況,得到的回覆均為「好像已經離婚了」,加上莊男也謊稱已經離婚,她才會誤信並答應交往。

不過,兩人的同事A出庭證稱,劉女曾多次向他詢問莊男的婚姻狀況,還問他「莊男是否在婚姻狀態中」,當時自己明確表示莊男尚未離婚,並反過來追問劉女為何要問這件事,劉女則沒有回答。

除此之外,劉女在與另一名友人的LINE對話中也曾抱怨,「一開始6、7月的時候我知道(指知道莊男有配偶),所以我一直問XX他們離婚了沒」。士林地院法官認為,從同事證詞和LINE對話可知,劉女應該在2022年7月間就已經知道莊男隱瞞已婚身分,卻沒有積極確認此事,反而繼續與對方約會,顯然是有意侵害莊妻的權益。

法官接著說道,上述行為對莊妻的婚姻破壞程度非輕,考量到莊男月收入大約5、6萬元,劉女月收入大約3萬元,最終判兩人應連帶賠償莊妻2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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