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林姓婦人是某社區管理員兼住戶,因為不滿楊姓女鄰居擅自將社區監控室上鎖,竟張貼公告嘲諷,「去開會是不帶腦的嗎?大腦是一個很棒的東西,真希望XX有,真難溝通,有理說不清」,結果被一狀告上法院。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林婦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
▲林婦與楊女因細故吵架,竟張貼公告嘲諷對方沒帶腦。(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林婦與楊女都是同社區的住戶,因為楊女未經社區管理委員會同意,擅自將社區監控室上鎖,林婦竟在今年4月7日於一樓公布欄上張貼公告,內容包含「去開會是不帶腦的嗎?大腦是一個很棒的東西,真希望XX有,真難溝通,有理說不清」等文字。楊女看見公告之後,憤而跑到警局報案並決定提告。
起初,林婦矢口否認有任何公然侮辱的意思,反控楊女除了監控室上鎖問題之外,平時明明都有出席社區會議,卻還是在問一樣的問題,她才會在公告上說對方沒有帶腦,竟然還在問開會的內容。
不過,檢方認為,如果林婦只是想要提醒會議內容,縱然涉及社區公共事務,仍可用委婉文字表達,而不是張貼公告質疑對方行為魯莽、難以溝通,況且該公告社區住戶都可閱覽,確實會對楊女的人格評價造成貶損,因此不採信林婦的說詞,並依公然侮辱罪將她起訴。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後,林婦這才坦承犯行。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林婦與楊女是鄰居關係,因細故起爭執,卻不思以理性方式解決,反而張貼公告用文字影射辱罵,讓楊女感到難堪,貶損楊女的人格及社會評價,行為確實不可取,但考量到林婦已經坦承犯行,只是至今仍未與楊女達成調解,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林婦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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