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藝人炎亞綸(吳秉孺)遭網紅耀樂指控趁他熟睡時性侵、偷拍、外流2人性愛影片,炎被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性侵部分不起訴確定。今(21日)士林地院首開庭,炎與陳姓作詞人以被告身份出庭,耀樂在法院安排下隔離問訊。據悉,和解金額雙方達成「繼續談談」共識,法院將另訂時間「續行」調解。
士院訂上午9時30分開庭(採不公開審理),炎的陳姓密友因下載留存私密影片遭訴,他今一身黑穿搭由2名律師陪同低調出庭,炎亞綸則委由王牌大律師鍾維翰、陳達德辯護。
開庭前,法院先安排炎與耀樂進行調解,耀樂則懇請不與炎亞綸正面碰面,因此於調解室過程僅有他與炎的律師談和解細節,逾30分鐘才開庭。
由於耀樂為被害人,因此在法院指引下前往設有雙向電視系統、單面鏡指認牆及變聲等設備的「性侵害等專用法庭」開庭,與炎亞綸完全未直接碰到面。
▼耀樂與炎亞綸。(合成圖/記者黃宥寧攝)
庭訊約30分鐘左右,耀樂一身灰從法院大門走出,面對鏡頭他表示今天過來只是針對案情作解釋,並沒有跟炎亞綸在同個空間見面,但目前心情還是蠻沉重的,對於炎在庭上的回應,他強調他沒有想要用過多情緒去做解釋,一切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好對案情做說明,結束後便快步離去。
隨後,炎亞綸步出法院,面對記者問「心情還好嗎?」,他回應「OK啊!我們這邊就是盡最大的誠意和努力,讓彼此雙方的條件可以滿足到和解的狀況」,至於被問及和解數字,他僅揮手回「不能說耶」,隨後步上保母車離開。
據了解,調解時未有陳姓密友,僅有耀樂與炎亞綸,而耀樂提出的和解金額疑逾千萬,雙方則達成「繼續談談」的共識,並未破局,而耀樂目前疑無委任律師,法院將視情況,另訂時間再安排雙方「續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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