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王家貞因案仍在緩刑期內、無法登記參選2024年立委,她昨(20日)到台南市選舉委員會舉辦候選人號次抽籤會場外靜坐抗議。(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國民黨推薦的台南市立委候選人王家貞,因案判刑定讞仍在緩刑期間內,依法不得登記參選明年(2024年)立委選舉,她聲請撤銷緩刑想解套但碰壁,日前預先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企圖保住參選資格,被法官以中央選舉委員會當時尚未做出審定資格結果等理由駁回,中選會上周五(15日)正式公告王家貞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她再度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今仍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可抗告。
裁定理由指出,王家貞的緩刑要到2025年4月11日才期滿,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緩刑期間內不得參選,中選會審定候選人資格的結果於法有據,至於王家貞主張《選罷法》的規定違反權力分立、禁止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與法律明確性原則等,法官認為修法是立法裁量,無從以現有事證判斷修法結果逾越裁量權限而違反比例原則。
▲王家貞(左)多次召開記者會,抗議被《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剝奪參選2024年立委的資格。(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法官指出,王家貞不僅未能舉證釋明已提告的選罷法訴訟本訴未來勝訴機率很高,更很難評估若暫准王家貞取得候選人資格繼續參選、她是否可以順利當選,假如王家貞當選卻輸掉選罷法本訴,不僅明顯影響選舉結果,還會因此開啟選委會撤銷王家貞登記、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或辦理補選等措施,於公益將有重大影響。
法官綜合衡量若暫准王家貞定暫時狀態處分的聲請,對選舉結果公益所造成的重大損害,遠高於不准許定暫時狀態處分而王家貞贏得本訴所蒙受的個人損害,據此認定並無准許定暫時狀態處分的必要,今(21日)再度駁回王家貞的聲請,可抗告。
本案源於王家貞2014年12月25日到2019年底擔任台南市議員期間,指示自己的服務處主任景鴻芬浮報公費助理薪資,將差額用於私聘助理,台南地院認定王女觸犯8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合併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但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並於今年(2023年)4月12日定讞。
王家貞今年6月2日向公庫繳納10萬元完畢,2年緩刑期間將到2025年4月11日期滿。國民黨在明年(2024年)1月13日舉辦的第11屆立委選舉中,推薦王家貞角逐台南市第5選區席次,上月(11月)21日申請登記後,中選會初審發現王女仍在緩刑中、到明年選舉結束都還沒期滿。
▲王家貞(右)為保住參選2024年立委資格,曾到台南市選舉委員會遞交陳情書。(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中選會本月(12月)6日函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指王女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9款規定,將無法登記為候選人。王急請檢察官代為聲請放棄緩刑,希望改為易科罰金解套。但台南地院認為王家貞已向公庫繳妥10萬元、完成緩刑附加條件,因此駁回撤銷緩刑宣告的聲請。檢方替王提起抗告,本月15日中選會公告審定候選人資格結果當天,被台南高分院駁回確定。
王家貞為趕上中選會審定候選人資格與昨天(20日)舉辦的候選人號次抽籤,本月初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選罷法訴訟,主張《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今年6月9日修法刪除緩刑中仍可登記參選的但書,恣意拘束人民參政權,已違反比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等而有違憲之虞。
王家貞並以她將蒙受無法參選的不可回復重大損害、具有急迫性,預先聲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定暫時狀態處分,願供擔保請法官准許中選會將她暫列為審定公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台南市第5選區候選人名單,讓她在本案行政程序終結前,得以候選人身分參與選舉活動,但上周三(13日)被駁回。
王家貞昨到台南市選舉委員會舉辦候選人號次抽籤會場外靜坐,抗議「司法迫害」,她無法登記參選後,台南市第5選區立委剩下尋求連任的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和「台灣雙語無法黨」蕭燐共2位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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