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斯(圖右)畢業前莫名其妙被指控殺人,因此入獄12年,而事件的目擊證人竟是一位盲人。(圖/翻攝自Exoneration Project)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美國芝加哥一名男子哈里斯(Darien Harris)18歲時(2011年)突然被警方指控謀殺,儘管他不斷否認自己與槍擊案無關,仍在2014年被法院判處有罪並得入獄76年,所幸12年後他終於洗刷罪名,並於今年12月19日出獄,原因是當初指控他殺人的目擊者竟是一位盲人。
根據美國CBS報導,哈里斯18歲(2011年)高中畢業前夕,突然被警方指控他在一間加油站謀殺一名男子,當時現場監視器只拍下兇手的模糊身影,但事件的主要證人薩福德(Dexter Saffold)指認兇手就是他,儘管他不斷否認自己與槍擊案無關,他最終仍被法院判處有罪,且刑期長達驚人的76年。
哈里斯被判刑多年後,他的律師發現主要證人薩福德2003年在一場官司中,曾經被2名不同的醫生證明,薩福德在法律定義上是「盲人」,然而法院再審理哈里斯的謀殺案時,薩福德是盲人的情況卻從未被提到。
薩福德2019年受訪時也證實,自己確實患有青光眼,也證實醫療記錄是真的,但他堅稱有看見哈里斯開槍,至於為什麼沒有審理期間談到青光眼病史,他表示是檢察官告訴他,他不必告訴任何人自己的病史。
薩福德是盲人的消息曝光後,法院重審了哈里斯的謀殺案,並於今年(2023年)7月改判哈里斯無罪,檢察官一度想要提議重審,但最後同意撤銷所有指控,哈里斯因此在12月19日以無罪身份走出監獄大門。
哈里斯看著在門口迎接他出獄的母親,直呼這是他至今人生中最幸福的時刻,「被囚禁的這12年一點也不輕鬆,但我(為了證明清白)奮鬥過,如今我終於出來了」。哈里斯的母親也說,「這次我收到有史以來最好的聖誕禮物」。
哈里斯的辯護律師說,哈里斯未來打算學習法律,希望以後可以幫助其他一樣被冤枉判刑的人,針對哈里斯的案件他也說,正義可能是盲目的,但目擊者不應該是盲目的,將人定罪不該用這種方式,司法系統不應該出現這種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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