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左)在火鍋店有消費糾紛,警方到場調解。(圖/民眾提供)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李姓男子在火鍋店與店家發生消費糾紛,店家明確標示,不得將沙拉吧的生菜丟進火鍋煮,否則要酌收20元,但李男不願付錢,與店家有言語衝突,經警方到場調解,店家沒有追究,但李男仍十分不滿,竟將氣出在警方身上,他事後在網路PO文揚言要「殺員警」,警方網路巡邏發現,立即將他通知到案,並依恐嚇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李男(66歲)本月11日下午3時在西屯區福星路一家火鍋店用餐,因未遵守店內用餐規定,與店家產生糾紛,員警獲報到場處理,店家表示不追究李男行為,惟李男反而對員警心生不滿,於20日在臉書社團張貼「小生我決意預備要殺民、刑事違法的台中市西屯派出所的承辦員警了」等激進言論。
▲李男在網路揚言殺警。(圖/截取自網路)
據了解,李男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已多次前往該火鍋店用餐,每次都把沙拉吧的生菜丟進火鍋裡煮,店家多次勸解無果;11日當天,李男再次用火鍋煮生菜,店家也勸說無效,只好請來警方幫忙。
李男辯稱,他認為到店內用餐,要怎麼吃、什麼方式吃別人管不著;經警方調解,店家不追究,李男也離開現場,豈料數日後竟在網路揚言殺警,經警方網路巡邏發現後,將李男通知到案,偵訊後依恐嚇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循正當管道解決,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秉持除惡務盡,必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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