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家產與兄互毆濺血破頭!男14天後倒地身亡 子怒告阿伯結局曝

▲▼打架,傷害罪,傷害致死,拳頭,手。(圖/Pixabay)

▲北市張姓兄弟因家產問題互毆,胞弟過程中不慎後仰倒在地,頭撞擊騎樓台階,16天後死亡。(示意圖/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為家產撕破臉!北市一對張姓兄弟因花蓮家產問題爆發口角,胞兄不滿被指謫其對父母不孝動怒,以揮拳、腳踹方式與弟弟互毆,過程中弟弟不慎向後仰倒,頭部撞擊騎樓台階造成頭部撕裂傷,經送醫須住院觀察,但他卻自行出院,14天後突昏倒,經搶救仍身亡。其子憤而控告阿伯傷害致死。

今年3月18日,70歲張姓胞兄與胞弟為花蓮老家房產問題起爭執,胞兄不滿弟弟一再推擠,以揮拳、腳踹方式與弟弟互毆,過程中弟弟向後仰倒在騎樓下,並因頭部撞擊該騎樓台階導致頭部撕裂傷(6公分)、左側額-顳-頂硬腦膜下出血合併有中線偏移傷害。

警方獲報後,抵達現場並呼叫救護車將胞弟送醫,並轉送新光醫院,但張弟抵達新光醫院後,自認意識清楚並無大礙,不遵從醫師醫囑仍執意出院,並於同日晚間簽署自動出院自願書後離院。

同月31日下午1時許,張弟想牽機車時突然倒下,經送往聯合醫院中興院區急救,仍於同年4月3日下午1時9分因病況惡化宣告死亡。其子認為爸爸的死亡與阿伯起爭執受的傷有關,憤而報警提告。

張兄無辜稱,只有拉扯,沒有出手,是弟弟在拉扯中倒下。檢警勘驗監視器畫面,張姓胞兄在沒有被攻擊時,仍以腳踹、揮拳方式攻擊弟弟,故與他辯稱僅有拉扯沒有出手攻擊等,與事實不符,故不採信。

進一步查證,發現張弟就醫時雖意識清楚,但電腦斷層影像做測硬腦膜下血腫較大(最厚處0.68公分)且有中線偏移,病情不穩,醫師建議應在加護病房住院觀察,故認張弟若當時有住院追蹤,有機會恢復良好,極有可能避免死亡結果,故認難將張弟所採擇的冒險行為風險及風險結果,轉由胞兄承擔,難以傷害致死罪責相繩,依傷害罪起訴。

法官審酌2人為手足至親,本應相互尊重、互敬互愛,縱有紛爭,也當理性溝通、處理,不得動輒施暴,導致胞弟於互毆過程中不慎向後仰倒在地,頭部因此受傷,惟念及胞兄犯後終能坦承犯行,迄今未與姪子和解,又有傷害胞妹前科,依傷害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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