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告「比薪水」網站揭露29K薪、高工時!法官判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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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薪資、工時及流動率被揭露,將「比薪水」網站告上法院,法官判敗訴。(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某科技公司因不滿網站「比薪水」揭露薪資、內部情況,導致公司名譽嚴重受損,氣得將經營網站的資訊公司告上法院。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網站上的心得文屬實,駁回科技公司的求償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該間科技公司的離職員工在「比薪水」網站上留下心得,指稱業務助理「月薪28-29K」,還有常加班、流動率高,2個月換了20多位員工等資訊。

此外,還有已離職的員工在「比薪水」網站上留下其他心得,職位為「國貿助理」,月薪則是36~37K,上班時間被要求不能接聽手機、不能聊天,十分講求效率等等。

科技公司看完這些心得文,感到十分不滿,明明近3年來沒有業務助理,且正職員工的平均月薪都在3萬以上,公司也沒有符合條件的「國貿助理」存在。

▲▼打電腦,寫報告,工作,筆電。(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科技公司不滿「比薪水」網站沒有盡到審核、管理的義務,導致名譽受損。(示意圖/免費圖庫Unsplash)

科技公司認為,「比薪水」網站沒有盡到審核、管理義務,讓求職者誤認吝於給薪、苛待員工及工作過重、職場環境不友善等負面印象,導致公司名譽受損,因此將經營「比薪水」網站的資訊公司告上法院,求償10萬元,還要將判決書全文刊登在網站上2年。

不過,法官詳細查閱科技公司所提出的資料,發現確實有符合上述「業務助理」條件的員工存在,且2021年間,科技公司的員工平均加班時間為41.31分鐘,且2020年8月至9月間,到職、離職次數共有14次,9月至10月間,到職、離職次數共有18次,與網站上的心得文相去不遠。

至於工作職稱的部分,法官則認為,這兩種助理的職稱,在一般職場上使用廣泛,且屬於低薪、低階的工作,就算發文者是其他助理,而以這兩種助理的名稱發文,也只是發文者自認工作性質相符,而沒有嚴格按照科技公司給予的職稱發文,難以認定不實。

因此,法官審理後,駁回了科技公司的求償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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