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20日在政見發表會上稱將把萬里老家交付公益信託。(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 黃光芹/資深媒體人
賴清德不是沒有當過縣市首長,他還是3組總統候選人中,唯一具有中央行政經驗者,未來很可能是國家領導人,如今面對違建爭議,竟然知法犯法,真違建、假公益,用信託的障眼法欺世盗名,並遂行違建可以順勢不拆的目的。此例若開,未來將如何執政?全台違建可以比照辦理?其他礦工三代可以有樣學樣?
信託就是信託出去託管,當事人隨時可以收回,信託並非捐贈,捐贈必須過戶,顯然賴清德並不打算捐。事由比過去蘇嘉全還要嚴重,標準卻放得比蘇低很多。套一句李遠哲的說法,「民進黨沒有向上提昇,反而向下沈淪」。
況且,賴皮寮的興建,附屬的園藝、攔水壩……等設施,以及昂貴的錦鯉,有沒有超過300萬?有沒有不當的政商關係?近期會有人陸續踢爆。
而日前蔡正元查出,賴父之前所在的工寮,地址是中福路31號,而不是84號,賴清德現在這棟84號違建,當年是礦商的辦公室,賴的老家應在對面。
▲ 礦業用地不得興建房舍,但賴家卻可以找一塊地,擴建成兩百多坪,形同特權。(圖/翻攝自黃揚明臉書)
礦業用地不得興建房舍,其他礦工家庭早被遷走,為何賴家可以找一塊地,擴建成兩百多坪,形成特權?一毛錢稅都沒繳,被媒體問到,還可以理直氣壯說:「我沒有收到稅單!」一般老百姓可以嗎?
民進黨標榜轉型正義,不是把別人都轉了,而自己不轉;看待上一代的悲情,也不能視別人的悲情不是悲情。(我老公楊文嘉的父親入礦坑工作一年半而亡,他5歲沒了爸爸;眷村老伯伯也有人因為遷拆,而上吊自殺);難道只有賴家悲情,可以管用三代,並且澤被違建,即使並非住居地,維安可以用到飽?
就法論法,一體適用。轉移焦點,不能改變涉案的事實。周處除三害,豈容放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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