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網紅「蟑螂」慘了!酸民挨告遭判刑 法官曝原因:令人噁心

▲▼手機、傳訊息、簡訊、聊天、對話、通聯紀錄、滑手機、網路。(圖/CFP)

▲網友臉書留言罵網紅「蟑螂」遭判刑。(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CFP)

記者黃資真/台北報導

網紅「鬼才阿水」去年在臉書分享「安寧陪伴出版計畫募集」的貼文,1名蔡姓網友卻留言指網紅是蟑螂,遭提告起訴,法官認為蟑螂在社會通念上令人感到噁心,足以貶損他人之名譽,依公然侮辱罪處蔡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22年11月15日,蔡男在臉書上看到鬼才阿水在臉書粉專分享有關「安寧陪伴出版計畫募集」之文章,留言寫下「蟑螂出來做公益難怪只有100讚」,遭到對方報警提告,檢察官調查後認定蔡男涉犯公然侮辱罪,依法起訴。

審理時蔡男主張,蟑螂到處都是,讓大家覺得噁心,而鬼才阿水給他的感覺就是如此,且對方是公眾人物,應該可受公評才對。

不過,法官認為蟑螂棲息在陰暗、潮濕之處,且時常穿梭於垃圾及廢棄物間,可輕易媒介細菌、微生物等病原,為社會通念所認足以影響環境清潔、飲食衛生之物,令人與嫌惡、噁心、恐懼產生聯結,指稱他人係蟑螂,顯足以貶損他人之名譽及社會評價,審酌蔡男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臉書公開社團,以不堪之言語侮辱鬼才阿水,所為實有不當,依公然侮辱罪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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