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潘姓女子愛戀羽球社男社員未果,竟約他到住處想硬上,挨告被判刑1年7月。(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潘姓女子參加羽球社團,迷戀180公分高的男社員阿偉(化名),竟假藉要送他球拍,誘他到住處房內,隨即脫掉上衣,強勾阿偉脖子將他推倒上床,不管阿偉嚇得直喊「我不要啦!我真的不要啦!」,脫他衣服強吻、摸下體,經阿偉奮力掙扎逃脫,報警處理。台中高分院審理,依強制性交未遂處1年7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潘女參加羽球社團認識男社員阿偉,幾次對他示好都遭婉拒。去年5月11日晚間10點許,潘女藉口要送他一支羽球拍,邀阿偉來住處,請他跟她進房間挑選球拍,見阿偉選完球拍就要走人,潘女隨即脫掉上衣,用手強鉤阿偉頸部滾到床上。阿偉驚嚇掙扎起身,又被潘女推回床上並用身體壓制,潘女一邊掀開阿偉衣服強吻,一邊摸他下體,過程阿偉邊拿手機錄音自保邊奮力抵抗,最後終於趁隙逃脫,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潘女辯稱「當時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他精神有問題與我沒有關係」,雖承認有在房間親阿偉,但認為阿偉沒有抗拒,她只是想和阿偉做愛而已。潘女律師則說,阿偉將近180公分高,體型和潘女有差距,如果阿偉不願意,潘女怎麼可能壓制他,可見雙方是合意,而且案發後阿偉和潘女仍舊有聊天、參與球隊活動,看起來並無創傷。
阿偉則證述,當時他拿了球拍想離開,潘女立即把球拍丟到一旁,把門壓上上鎖,並脫掉白色寬鬆T恤,露出黑色内衣,勾著他脖子往床上倒,他因不想碰到潘女,死命用2手撐在床面,勉力用膝蓋頂著床站起來,潘女仍掛在他脖子上,並趁他找包包時,用力再把他推回床上。
阿偉表示,他一往後倒在床上,潘女就撲上來壓制他強吻、摸下體,他只好把雙腳捲曲、2隻手交叉護在胸前保護自己,過程他一直喊「放開喔、我很熱、我沒有想要」,後來潘女開始崩潰,生氣的說為什麼不跟她做愛,最後他趁隙衝出門外,到門口時潘女又壓門阻擋,經他用力推門終於逃離潘女住處。
阿偉說,他才剛到家,就接到潘女傳一張她手腕的照片給他,說他拉門時讓她受傷的,也對他道歉「對不起,我今天失態了,希望不要在意」。案發時潘女還說「跟我做愛一次」,但他完全沒有想和潘女發生關係,只覺得非常驚嚇又憤怒,因為潘女一直想強脫他衣服,害他腋下被衣服勒到腫了一塊。
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阿偉對於遭潘女性侵害的情節描述前後一致,如果不是親身經驗,難以有那麼清楚的指證,且根據阿偉和潘女的LINE對話,兩人先前互動良好,並無誣陷潘女的必要,案發時錄音也顯示,阿偉一直喊「我不要啦!我真的不要啦!我真的不要!」,潘女也回應「我知道你不要!」,卻仍想硬上,且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愧色,沒對阿偉做出任何補償,依強制性交未遂,處潘女1年7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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