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通訊行小開吃了薛姓朋友的女友,對方懷孕後引發金錢糾紛。(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葉姓通訊行小開,與薛姓好友的女友二度發生性關係,甚至還讓對方懷孕,因此被薛姓好友討要74萬餘元的墮胎費、補身費,讓他實在忍無可忍,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審理時發現,薛男女友所懷的孩子,根本不是葉男的孩子,因此判薛男應賠71.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葉男的父母在高雄某地經營通訊行,薛男與女友時常到店裡光顧,久而久之3人成了朋友。不料,葉男竟與薛男的女友產生感情,因為慾火難耐,還二度相約在通訊行裡發生性關係。
事後薛男女友懷有身孕,沒想到薛男竟藉此詐財,持續以「墮胎」、「補身體」,以及「女友媽媽要提告」等理由,要求葉男支付金錢,先後從葉男手中詐得73萬5,000元,以及1萬2,000元的現金。
葉男事後發覺不對勁,於是對薛男提起告訴,豈料台南地院調查後,才知道薛男女友的肚子根本不是葉男搞大的。
法院審理後認為,除了墮胎的費用以外,其餘的款項都致葉男受到損害,因此判薛男應返還71.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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