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一名壯男因未禮讓行人遭開單,竟飆罵警察「米蟲」挨告。(示意圖/資料照片)
記者吳佩蓁/新北報導
淡水一名林姓男子去年11月22日,騎乘機車時因未禮讓行人,遭巡邏員警攔下取締,林男心生不滿竟飆罵巡邏員警「米蟲」。士林地院審理後,由於林已賠償員警3萬元,警員撤回公然侮辱罪告訴,因此依妨害公務罪,將林判處5000元罰金,可易服勞役。
判決指出,林男去年11月22日下午1時46分許,騎機車行經淡水區民族路時,因未禮讓行人,遭竹圍派出所劉姓員警攔停取締,他心生不滿出言辱罵員警「米蟲」。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台灣公權力向來不彰,推源其故,部分民眾輕忽玩法之心態,實難辭其咎,且林男先前就有過侮辱公務員前科,仍不知悔改,又再度侮辱警員藐視公權力,但考量他犯罪情節並非重大,且已與劉姓員警達成和解,賠償3萬元,獲撤告公然侮辱告訴,妨害公務部分,則處罰金新臺幣5000元,可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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