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春27日指徐富癸違規蓋農舍。(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候選人林國春今(27日)與律師柯晨晧召開記者會,針對民進黨屏東第二選區(屏南)立委候選人、屏東縣前縣長潘孟安子弟兵徐富癸申報的財產申報書中一筆農地,指徐氏夫婦不具農民身分,卻在這塊農地上,違法起造一座建築物,而該違法建物農舍還有門。林國春質疑,徐富癸身為屏東縣政府前民政處長,是否知法犯法?依照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從政標準,是應該立即拆除還是可以賴著不拆?
林國春進一步表示,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這筆面積為1761平方公尺農地登記在徐富癸老婆名下,目前興建住宅供人居住,且備有車位,他請在地人士訪查的當天,也發現列入財產申報中的轎車也剛好停在裡面。
林國春說,根據2017、18年航照圖,徐富癸家所持土地上,均無建築物跡象,但開始有整地痕跡,很明顯該「農舍」應為近期所興建。只是徐富癸曾為報社記者,後為潘孟安任立委時期的服務處主任;今年臨時被指派參選立委前,職務為屏東縣政府民政處長,徐妻為職業軍人退伍,兩人應不具備農民資格,且兩人如有農民身份,農地大小也不符合興建資格。
林國春強調,潘孟安2014年擔任縣長,徐富癸同時進入縣府,陸續擔任潘孟安麾下的多種要職,更有潘孟安分身與代理人的稱號。徐從立委辦公室主任無縫接軌到縣府任要職,官場生涯對「農地農用」的相關規定應該相當清楚。
林國春說,無論這是一般建物也好,小木屋也好,農舍也罷,竟然還能有門牌,真是令人匪夷所思。違法農舍是如何申請到門牌號碼?又是如何非法申請到水電供給?戶政單位由縣府管轄,是否為潘孟安主政下的縣府為徐富癸大開方便之門?徐富癸自稱清廉、守法、愛鄉、愛土,現在應該也要加上「愛農舍」。此次被發現徐家坐擁違法農舍,過去的「人設」也不攻自破,只剩虛偽二字。
柯晨晧指出,根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需取得農民資格、持有農地並在當地設籍滿2年、農地面積大於0.25公頃,才能起造農舍;另外,在《農業發展條例》修正以前(也就是 2000年1月28日 以前),早已取得農地的「老農」並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但很顯然的是,徐富癸不在老農條例內,現有的這個農舍合不合法,相信徐本人心理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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