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籍男灌醉女友人撿屍性侵!判刑4年定讞

▲▼示意圖,社會,暴力,虐童,焦慮,孩子,手,害怕,表達,恐懼,童年,鬱悶,孤立,無辜,玩具,絕望,濫用,哭。(圖/123RF)

▲女子與友人聚餐小酌,最後竟遭韓國籍男子性侵。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韓國籍崔姓男子,2018年底與數名友人聚餐小酌,之後又到居酒屋續攤。其中一名我國籍女子小鈺(化名),因酒醉不省人事,遭崔男帶到旅館中休息。崔男見色心起性侵,但小鈺極力反抗,沒讓崔男完事。小鈺提告,最高法院最後將崔男判刑4年定讞,執行完畢驅逐出境。

判決指出,崔男於2018年12月中,應多名韓國籍友人邀請,一群人到台北市大安區著名的韓國豬腳餐廳用餐,席間小鈺跟著韓國籍女友人一同來到,眾人開心飲宴。用餐完畢後,一夥人又轉到附近的日本居酒屋內,繼續飲酒談笑。

一群人喝到凌晨12點多,小鈺已經不勝酒力,酒醉意識不清,崔男將小鈺帶上計程車,開到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上的某旅館下車。走進旅館時小鈺已經酒醉癱軟無法自行行走,由崔男與旅館服務人員攙扶,進了房間躺下。房間中只剩下崔男與小鈺,崔男見色心起,趁著小鈺酒醉,解開小鈺的衣物,開始親吻小鈺身體,並性侵小鈺。

小鈺因下體疼痛驚醒,喝叱崔男「你在幹什麼」,並將雙腿夾緊、推開崔男。但崔男不罷手,持續磨蹭,甚至要逼迫小鈺口交。最後小鈺因反抗過程中,鼻樑撞到崔男下巴,崔男才終於停下。小鈺離開旅館後提告,崔男遭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崔男辯稱情投意合,是女方主動坐到他身上來發生關係,並非性侵。但法院根據其他客觀證據,認定崔男確實性侵。一審將他判刑4年,上訴二審後,小鈺還具狀陳述,稱自己「受優秀教育、為人師表,因與朋友小聚淺酌卻遭灌醉性侵,並罹患創傷症候群,多年求助精神科醫師,人生失去動力,再也無法前進。」請求二審加重,但二審仍維持4年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7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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