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小姨子遭性侵虐殺亡!姐夫被當凶手 「服刑21年後」獲判無罪

▲▼內蒙古一男子被冤判後入獄21年。(圖/翻攝自中國青年報)

▲周永剛(右)和代理律師。(圖/翻攝自中國青年報)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鎮一對18歲的姊妹邵佳、邵靈,1988年7月1日傍晚在村外的草原遭性侵殺害。時年18歲的同村青年周永剛因為第一個發現屍體,就慘被公安機關認定為犯罪嫌疑人,此後入獄服刑了21年。近日,該案重審,認定周永剛無罪。

據《九派新聞》報導,「案發時我是18歲小夥,我今年已經53歲,我的整個青春都耗在監獄裡了」,周永剛表示,1988年他與同村妻子結婚。同年7月,妻子的兩個堂妹去草場挖草藥被人性侵殺害,2人均為17、18歲,周永剛因首先發現屍體被懷疑。

事發當時,他還勸阻親屬不要上前,要保護現場,但警方事後卻向周永剛的岳父表示,「你女婿嫌疑最大,那麼多人找了那麼長時間,都沒先找到,唯獨他先發現了,他這個嫌疑排除不了。」

▲▼內蒙古一男子被冤判後入獄21年。(圖/翻攝自中國青年報)

▲案件事發地35年後。(圖/翻攝自中國青年報)

1個多月後,周永剛被警方逮捕,後被判死緩,至2009年12月出獄,實際服刑21年4個月零4天。

對於案件偵查階段自己先是否認後又認罪,周永剛認為有罪供述是屈打成招。他表示,自己在監獄服刑時曾用掃帚枝扎破手指寫血書,委託獄友帶出去交給檢察院,「後來法院說遺失了。」

1991年至1992年,周永剛和父母曾要求重新申請鑑定。對此,警方在法庭上稱,提取的死者分泌物證據因為搬家丟失。父親期間不斷為兒申訴,直至離世。妻子也始終相信他,獨自撫養女兒不離不棄。

20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再審周永剛強姦、故意殺人案,審理結果為撤銷原裁定,宣判其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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