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家樂福免賠?業者補充:後續有刑事責任「保險公司也會追償」

▲▼             桃園家樂福中原店遭3屁孩持殺蟲劑朝著點燃的打火機噴灑引發火勢,消防局火調科人員勘驗。(圖/記者楊熾興攝)

▲桃園家樂福中原店遭3屁孩持殺蟲劑朝著點燃的打火機噴灑,引發火勢,至今仍無法營業。(圖/記者楊熾興攝)

記者林育綾、蕭筠/綜合報導

家樂福桃園中原店月初遭到3名男子拿殺蟲劑、打火機點火玩樂,導致賣場火警,至今仍無法營業,粗估損失超過3億,今(27)日稍早家樂福總經理王俊超表示,不會向3名肇事者求償。不過後續業者也補充,「3人並非完全不用負責」,除了會面對刑事責任,保險公司也會追償。

造成嚴重損失,卻不用賠?家樂福公共事務部北區經理張君鴻補充,家樂福不會主動提出求償,現階段以盡快恢復營業為前提,但3名男子還是會依法面對刑事相關責任,後續也有保險公司追償,並非完全不用負責。

家樂福中原店在12月3日凌晨發生火警,起火原因為3名年輕男子於店內拿殺蟲劑,朝向點燃的打火機引發火勢,出動至少百名警消才撲滅火勢,至今仍無法營業。由於中原店為全台營收第6名的店,發生火警後不包含營業額,預估損失至少3億元。

家樂福總經理王俊超稍早表示,火災後因高溫悶燒3層樓地板全毀損,需要全部重新再用,不過燒完後須先維持事故現場,待保險、公證人、廠商鑑定,以及廢棄物要找到點才能清,這些都需要時間、費用,沒有想像中簡單。他也坦言,要2至3個月才能重新再開,過年前要重新營業很困難。不過王俊超說,「家樂福不會主動求償」,並表示「很慶幸孩子沒事,他們也自己承認了,不要再逼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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