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張姓人夫抓包妻子在2021年8月間多次與郭姓男子相約前往摩鐵,之後還在公眾場合牽手依偎、勾肩搭背,互動親密宛如情侶,侵害到他的配偶權益,憤而決定提告求償50萬元。雖然郭男辯稱兩人只是去摩鐵聊天,但張男證據充足,並拿出摩鐵發票、訂房資料等鐵證,最終新北地院法官裁定郭男應賠償張男30萬元。
▲張男不信郭男和妻子上摩鐵,單純只是為了聊天。(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張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妻子和郭男2021年8月22日相約前往摩鐵,隔天又約在摩鐵碰面,接著一起去逛街,兩人在公眾場合牽手依偎、勾肩搭背,還會互傳曖昧訊息、電子郵件,郭男的手機相簿甚至存有妻子的自拍照,互動親密宛如情侶。
張男接著說道,郭男聲稱多次和妻子前往摩鐵是為了聊天、分享近況,但他覺得,如果兩人真的只是朋友想要聊個天,選咖啡廳或餐廳就可以了,何必前往隱密性高的摩鐵單獨相處,因此認定兩人關係不單純,並決定對郭男提告求償50萬元。
郭男則辯稱,和張妻是透過網路遊戲認識,經常在遊戲中聊天,平時也會傳訊息問候,但沒有發生過性行為,也沒有在公眾場合做出親暱行為;至於收藏自拍照一事,照片中只有張妻一人,根本無法證明兩人之間是否有不正當交往關係。
不過,張男對於自己的主張,提出郭男與妻子前往摩鐵的訂房資料、發票、照片、LINE對話截圖等證據。新北地院法官認為,綜合所有證據看來,郭男與張妻顯然有超越一般朋友的親密關係,張男確實有理由求償,最終判郭男應賠償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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