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霜擠高跟鞋+剪破毛衣 電視台主播宮鬥劇明年1/18宣判

▲▼    張靖玲         。(圖/記者黃宥寧攝)

▲TVBS新聞台爆女主播間霸凌,張姓前主播不滿遭公司記過解僱,提回復原職民事告訴 。(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TVBS新聞台去年爆出3名女主播聯手霸凌另名主播,擺陣燒符、剪破毛衣等,被控霸凌者之一的張姓前主播先被調職資深文字記者,後被記9支大過解僱,張不服提告要求回復原職。士院今再開庭,張女透過律師說,解僱過程不合法,且失去主播光環也影響社交圈。這齣主播宮鬥劇也將落幕,全案訂於明年1月18日宣判。

保養得宜的49歲張女從2005年9月進入TVBS台擔任生活產經中心文字記者,2011年11月起成為主播,去年5月卻驚爆「女主播宮鬥劇」,古姓女主播控遭游、黃、張聯手霸凌,游因認錯繼續留任,黃被調往別組,張遭解僱。

張女去年2月24日收到「職務行為改善通知」,5月3日接到人事調動,從主播轉為資深文字記者,5月24日聲請勞資爭議,6月、7月共做3次調解均未達成共識,8月17日張女就「職務不法侵害事由」提出申訴,9月13日遭公司懲處9大過解雇,而未簽下「職場行為改善通知書」是因沒有「做」(指霸凌)因此拒簽名,但公司卻認她拒絕配合,因此予以解雇,女主播們霸凌事件,也從檯面下正式搬上法庭。

今(28日)法院再開庭,T台訴訟代理人斥,張女於開庭前3日提出大量新事證,突襲被告,並且其中含有兩造未參與的對話內容,並將無關第3人以及未成年子女肖像、個資均欲藉由公開訴訟揭露,有違反誠信原則,並侵害他人個資與隱私。

張透過律師說,游姓女主播將隔離霜擠入古姓女主播高跟鞋,卻向公司申訴指是張所為,公司未調查就認定是她,主管就憑其好惡將她調職為資深記者,調職依據為何?且張女任職10幾年,也沒因其他事被懲處,至於碰觸同事物品,在辦公室內很常見,且原告也曾多次提及家庭因素,無法接受調動。

T台訴訟代理人駁,張女與古姓女主播座位不相鄰,卻刻意到其座位施加侵害,惡性重大,關於被調動為「資深文字記者」為降調,且無論是主播或記者都是公司重要同仁,無高低優劣,但原告一再於書狀稱影響其主播光環、社交活動,那應負舉證責任。

再者,張女無法證明其他同事有碰觸他人物品,並且其職場不法侵害行為也並非是碰觸他人物品,游姓女主播也證稱,目睹張以剪刀剪古姓主播毛衣,這也與古申訴內容全然相符,關於原告一再稱「主管機關指引」公司均全然遵守,當公司進行討論決議,要求張改善,張則回覆拒絕,解僱程序均合法,且公司為保護張名聲,除訴訟上至今未對外說原告不是,盡全力以中性說詞保護。

此時張的委任律師又表示,處分都是在提出勞資爭議爭訟期間,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此話一出,讓T台訴訟代理人不忍抨擊,這件事已經在先前幾次開庭有解釋過,是不是有違法,法官會認定,不要再浪費時間,場面一度火爆,此時法官也緩頰說:「卷證有提的就別再說,我都會看。」

全案言詞辯論終結,法官諭知明年1月18日上午宣判,鬧得轟轟烈烈電視台主播宮鬥爭上位,將各一段落。

對此,張靖玲透過律師事務所回應:
一、當事人並無如報導所稱剪毛衣的行為,該行為純屬在古姓主播高跟鞋內擠隔離霜跟鍵盤上潑卸妝水的游姓主播所虛構,絕非事實。
二、公司沒有針對上開不實言論進行查證,便於公開場合直接指述本所當事人有前開爭議行為,顯然未達其向來標榜「首重查證,避免道聽塗說,刻意曲解事實」之道德守則,更可謂極盡諷刺,也凸顯勞工面臨資方嚴重地位不對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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