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加害人資料遭肉搜 衛福部喊「別再傳」:散布者最重罰15萬

▲衛福部。(圖/記者嚴云岑攝)

▲網友肉搜校園喋血案當事人,衛福部提醒恐觸法。(圖/資料照)

文/中央社

新北校園喋血案引熱議,網路肉搜涉案少年資訊。新北地院今天表示,Dcard、PTT等社群媒體應下架相關記事、照片;衛福部說,傳播者可開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發布新聞表示,關於新北某國中生遭割頸死亡案,法院少年法庭已經受理;對被害人家屬所受哀痛、國人對此不幸事件之不捨及憤慨,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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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說,近日於Dcard、PTT等社群媒體,發現有網友肉搜並登載涉案少年的記事、照片等資料,顯然已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少事法規定,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或照片。

法院說,社群媒體應即刻下架相關資料,並請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規定,違反前項少事法規定者,由主管機關依法予以處分。籲請網路、媒體等資訊傳播主管機關,一定要正視此問題。

資深法界人士告訴中央社記者,實務上,新北還沒有案例是傳播媒體或平台因違反少年事件處理遭處罰;但肉搜並揭露相關涉案人資訊已違法,今天Dcard部分社群仍存在相關資訊,建議主管機關應主動查察。

新北地院27日也發新聞表示,請各界勿臆測案情與審理結果,給予法官純淨辦案空間。

▲▼教室,學校,課堂,上課,課桌椅,課堂。(圖/CFP)

▲新北發生國中生割頸案,震驚各界。(示意圖/CFP)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告訴中央社記者,在行政法部分,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69條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的資訊。

張秀鴛說,違者可依同法103條,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至於Dcard、PTT等社群媒體,傳播報導涉案少年資訊者,張秀鴛說,仍可針對行為人開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提醒網友不要任意傳播相關訊息,以免觸法。

市府社會局副局長許秀能告訴中央社記者,若發現相關違法資訊或接到檢舉,也會依照兒權法相關規定處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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