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學生疑被老師、教官長期霸凌而輕生。(圖/民眾提供,下同)
文/中央社
台中市豐原高中學生疑遭霸凌輕生案申復成立,退回學校重啟調查,經2個月調查並展延1個月,因涉及人數過多、資料龐大,依規定,校方近日將再次申請展延1個月。
豐原高中案經學校調查後,做出霸凌不成立的結論,經當事人提出申復,學校審議申復成立,另組調查小組,針對申復成立理由中的新事證及待查事項詳細調查。
豐原高中28日告訴中央社記者,此案為社會矚目案件,加上涉及案件人數多,11月底申請展延1個月,但因須調查項目龐大,調查委員需要更多時間調查,近日將再次申請展延1個月。
豐原高中1名學生疑遭師長霸凌今年2月輕生,前學務主任2次停聘至8月31日,校方調查報告認定霸凌不成立,前學務主任送考核會記過處分,台中市教育局認為懲處與調查結果不相等,今年9月召開專審會,通過對前學務主任處以停聘1年。
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學校應於受理疑似校園霸凌事件申請調查、檢舉、移送之次日起2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得延長,延長以2次為限,每次不得逾1個月,並應通知申請人及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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