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做事神神秘秘!爸偷看她手機…一滑「對話紀錄」秒報警

▲▼南韓一名8歲女童遭到感染愛滋病的父親性侵。(示意圖/CFP)

▲父親查看聊天紀錄懷疑女兒遭性侵。(示意圖/CFP)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大陸一名38歲父親張明遠(化名)近日查看未成年女兒微信聊天紀錄時,懷疑她遭性侵遂報警。張明遠說,事發時,女兒尚未滿14周歲,「她說與黎男是打網路遊戲相識的,後來被他誘騙性侵。」警方立案後將材料報送檢察院未予批捕,目前當地警方正在抓緊補充偵查。

據《大風新聞》報導,這名父親叫張明遠(化名),今年39歲,江西省贛州市人,目前居住在深圳市龍崗區。

他說,20多年前他遠赴深圳打工,2009年6月女兒在深圳出生,後來在深圳讀幼稚園和小學,「後來因家中境況發生變化,她轉回老家繼續念書,爺爺去世得較早,她由奶奶照顧。」

張明遠表示,2022年女兒放寒假時來到深圳,「春節前夕我們一家回到江西老家過年,春節後的大年初三,女兒和我們一道又趕回了深圳,我們只想多陪陪她。」然而,夫妻倆沒有料到的是,緊接著發生的事令他們傷心不已。​

張明遠回憶說,返回深圳後女兒每天做完作業就用手機打網路遊戲,儘管夫妻倆多次制止、勸說,但對正處於叛逆期的女兒來說收效不大。他說,後來的一些日子裡,他發現女兒眼神總是躲閃,做事也顯得有些神神秘秘,他開始擔心女兒遇到了什麼事,「在深圳時她睡樓上一個房間,我們則睡在樓下,晚上她睡得較早。」

今年2月5日清晨,張明遠起床後發現女兒的手機放在一樓充電,「我試著用她的生日作為密碼打開了手機,裡面的微信聊天紀錄讓我感到非常震驚,我意識到多日的擔心變成了可怕的現實,懷疑她遭到了性侵。」

張明遠說,看完聊天紀錄他啥也沒有說,叫妻子去問女兒那幾天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但女兒一直不說。當天下午3時左右,張明遠從外面回到家,再次關切地詢問女兒,她還是什麼都不承認。

隨即,他以女兒的身分與微信中那名黎姓男子聊天,「我說馬上要回老家了,想見他一面,希望他發個定位給我。」黎男發了定位後,張明遠給他打電話,接通後表明身分,沒想到對方竟罵他是騙子將電話掛斷,「後來我又打了幾次,他還是不接,我給他發簡訊說明問題的嚴重性,叫他聯繫我,否則我報警。」

過了一會兒,黎男的母親給張明遠打電話,「她叫我不要報警,想見面談一談,遭我拒絕。」2月5日下午5點57分,張明遠報警稱,自己未成年的女兒被黎姓男子誘騙開房發生性關係,接警後附近派出所警員趕到現場,將她女兒送醫檢查,並做了筆錄。​

張明遠表示,事發後他們瞭解到,黎男今年22歲,深圳市龍崗區當地人,曾在一家地鐵公司上過班。他說,事後黎男的家人曾找到他們,「他們想私了,開始說願意支付15萬(人民幣,下同),後來又說最多願意支付20萬,我們不願意私了。」

沒過多久,黎男的父親來到張明遠夫妻開的那家便利店裡,找到張的妻子稱,願意支付60萬私了此事,「我們不要錢,堅決要求追究黎男的刑責。」

張明遠說,當初事發後,他們將女兒送回老家念書,由奶奶陪伴在她身邊, 「今年放暑假時,我們又把她接到深圳來到我們身邊,希望給她更多的關愛,沒想到她查出患有憂鬱症。」

張明遠提供的深圳一家醫院的病歷顯示,他女兒被診斷為「創傷後應激障礙」,8月7日開始住院治療,直至8月底才出院,花掉數萬元。事發時,張明遠的女兒尚未滿14周歲,「她說與黎男是打網路遊戲相識的,後來被他誘騙性侵。」

今年2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書稱,張明遠女兒被性侵一案,「我局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現已立案偵查。」隨後,黎男被龍崗警方刑拘。

一份錄音證據顯示,今年4月13日他向深圳市龍崗區檢察院詢問案件進展時,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回應稱,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黎男沒有被批捕,「我們是2月20日結案的,然後通知了警方。」張明遠稱,後來他從警方處瞭解到,黎男被取保候審。

「這個案子不是絕對不捕,目前正在等警方補充偵查材料」,辦案檢察官曾對張明遠說,「我們已退回公安機關,讓他們補充偵查。」張明遠表示,今年3月份,也就是黎男被釋放出來之後,「他家人還找到我們希望賠償一些錢,要求給他出具一份諒解書,我們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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