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陳姓里長涉嫌接受大陸政治组織指示、資助,以招攬台灣民眾及里長赴陸接受免費招待及提供賄賂物品予赴陸民眾,疑介入選舉,訊後將陳姓里長聲押禁見。(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陳姓里長涉嫌接受大陸地區所屬政治组織之指示、資助,招攬台灣民眾及里長赴陸接受免費招待,檢調28日傳喚涉案人20人到案說明,訊後依涉嫌重大、串證、湮滅證據之虞,將陳姓里長聲押禁見,其餘人士被請回。
檢察官蔡佰達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台南市警六分局及麻豆分局组成專案小組偵辦,28日持搜索票搜索陳姓里長住處及辦公室等處,並傳喚陳姓里長等20人到案說明,訊後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當庭逮捕陳姓里長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及證人訊後請回,專案小組也將持續追查相關妨害選舉不法情事。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陳姓里長涉嫌受廣東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局幹部指示、以免費招待食宿的方式,招攬台南市里長及其配偶、家人或未曾到訪過大陸地區之友人,於2023年11月18至25日,前往大陸廣東省東莞市及中山市進行8天7夜之旅遊,團員只須支付新台幣16000元至18000元自費購買機票,赴陸旅遊則享有食宿、交通費全免之不正利益,且於旅遊行程餐會過程中,陸方官員與陳姓里長接續逐桌發送每位團員1張愛奇藝會員卡(1年份會員價值約1990元),並配合陸方代表宣傳「支持兩岸一家親之候選人、支持非綠色陣營的候選人」,企圖影響選民投票意向,顯有以招待免費旅遊及提供具有經濟價值之賄賂物品等方式而介入我國「二合一大選」之不法情形。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陳姓里長涉犯反滲透法第9條、第4條、第7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項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檢察官當庭逮捕陳姓里長後,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及證人訊後請回,專案小組也將持續追查相關妨害選舉不法情事。
南檢指出,2024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日將近,南檢再度呼籲國人應警覺近來帶有政治目的之旅遊活動,且檢察官將全力遏阻境外勢力干預選舉,另也鼓勵民眾若發現妨害選舉不法情事,可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檢舉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賄選最高可得1500萬元獎金,舉選舉賭盤可得5萬元至500萬元不等之獎金,檢舉境外勢力介入選舉最高可得2000萬元獎金,檢舉人身分將完全保密,全民一起共同守護台灣的民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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