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黃姓人夫抓包妻子外遇廖姓同事,兩人在2022年8月間相約前往KTV唱歌,並在包廂內親吻、擁抱,事後他氣憤質問「為什麼要親嘴」,妻子竟回答「因為我們都喝醉了」,兩人甚至相約過夜,隔天還互傳「愛你」等訊息,讓他氣到決定對廖男提告求償200萬元。雖然廖男辯稱親吻只是同事之間玩遊戲的處罰,但並未獲得台中地院法官採信,日前被判處應賠償黃男15萬元。
▲黃男發現妻子與同事發生婚外情,崩潰對「小王」提告求償200萬元。(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黃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和妻子僅結婚2年,目前已經離婚,妻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廖男交往,兩人在2022年8月28日與朋友相約前往KTV唱歌,卻在包廂內牽手、依偎、親密擁抱、接吻,然後又在另一次唱歌聚會中親吻,同年9月6日妻子還前往黃男家過夜,並在隔天互傳「愛你」、「要不要載妳回家」等曖昧訊息,種種行為皆侵害到他的配偶權益,因此決定對廖男提告求償200萬元。
廖男則辯稱,他和黃妻只是普通同事關係,在KTV包廂親吻是同事間玩遊戲輸了的處罰,兩人沒有牽手、依偎或擁抱,也從未一起過夜,至於互傳「愛你」、「要不要載妳回家」等訊息,也是出於一般朋友間的情誼展現,他只是在聚會結束時開車載同事們回家,並非與黃妻單獨外出。
不過,黃男拿出與妻子對質的錄音,他提問妻子為何要與廖男親吻、親了幾次、是否有摟抱行為,妻子承認兩人確實有親吻、摟抱,而且親了2次,原因是「我們都喝醉了」;接著,他又提問妻子為什麼要去廖男家,「因為他是妳男朋友,妳也不想回家,所以妳決定去妳男朋友家住一下,是嗎?」妻子也回答「是」。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若廖男與黃妻的親吻行為是玩遊戲的處罰,那在面對丈夫質問時,黃妻為何不說明,又為何輕易承認曾到廖男家過夜等事情,因此認為黃妻當下對丈夫所說的話,可信度較高。
法官表示,廖男與黃妻有過2次親吻行為及1次摟抱行為,還有1次相約過夜的紀錄,確實已經侵害到黃男的配偶權益,考量到雙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因素後,最終判廖男應賠償黃男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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