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rome用戶控告Google,使用無痕模式時仍被追蹤網路活動。(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陳宛貞/綜合外電報導
Google網頁瀏覽器Chrome具備「無痕模式」,許多人會使用這項功能以免留下紀錄,卻有用戶發現,在使用無痕的狀況下仍被追蹤網路活動,向Google提出集體訴訟,索賠至少50億美元(約新台幣1535億元),Google現已同意和解。
根據《衛報》,Google被控暗中追蹤數百萬用戶網路活動,求償至少50億美元,與用戶達成初步和解後,美國加州奧克蘭市地區法官羅傑斯(Yvonne Gonzalez Rogers)28日暫停原定明年2月開始的集體訴訟審判。
和解金額並未公開,但原告律師表示,已透過調解同意一份具約束力的條款,預計在明年2月24日以前向法院提交正式和解協議。Google及原告律師目前未回應媒體置評請求。
這起訴訟於2020年提起,涵蓋2016年6月1日以來的數百萬名Google用戶,指控該公司違反聯邦竊聽法及加州隱私法,要求向每名用戶賠償至少5000美元。
原告聲稱,儘管他們使用Chrome無痕模式和其他瀏覽器的「私密模式」,Google的分析工具、Cookie和應用程式仍允許Alphabet部門追蹤其活動,使Google可了解用戶喜好、購物習慣及在網路上搜尋的「可能令人尷尬的東西」,進而使Google無所不知。
羅傑斯今年8月駁回Google要求駁回訴訟的訴求,認為Google是否做出具法律約束力的承諾,確保不會在用戶以私密模式瀏覽網頁時蒐集數據,仍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