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女童視訊「舔蠟筆小新下體」 噁男賠15萬換免囚

▲孟加拉籍男子阿布杜(譯音)於2019年在交友網路上認識未滿15歲少女,藉機邀約少女與其友人到台北西門町遊玩,趁其友人離去後對少女親吻與襲胸,事後挨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林姓貨運司機誘女童視訊舔蠟筆小新下體,挨告賠15萬換緩刑。(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郭玗潔/苗栗報導

苗栗一位林姓貨運司機上網結識未滿12歲的女童貝貝(化名),引誘她自拍裸露相片、自拍洗澡片,還在視訊中誘導她舔動漫人物「蠟筆小新」的下體,被貝貝的父親告上法院,林連忙男拿出15萬和解。苗栗地院審理,依4個犯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合併處2年徒刑,緩刑4年,且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

判決指出,林男於去年3月12日透過Discord通訊軟體認識女童貝貝(化名),在3個月間陸續引導她自拍僅穿內衣及裸露胸部的照片給他,還要求她自拍洗澡片,接著又和貝貝視訊,引誘她用舌頭舔拭蠟筆小新的陰莖供他觀看,後經貝貝父親發覺,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行,表示挨告後和貝貝已無聯絡,犯案電腦也由友人格式化後轉賣他人。法官審酌他未違反貝貝意願,也和貝貝的雙親以15萬達成和解,經濟上為中低收入還要扶養祖母和幼子等情減刑,依4個犯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合併處2年徒刑,緩刑4年,且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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