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15萬高價面交「鯊魚劍」!竟是一級瀕絕海洋保育類 賣家慘了

▲彰化男開高價15萬元販售鯊魚劍被判刑。(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彰化男開高價15萬元販售鯊魚劍被判刑。(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22歲李姓男子,在網路以15萬元高價兜售一級瀕臨絕種海洋保育類「鈍鋸鰩(鼻鋸)」鯊魚劍,被警查獲,林辯稱「不知道這是列第一級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開價15萬元也是上網參考別人的價格,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林男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判決確定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

判決書指出,鈍鋸鰩鼻鋸的製成品(學名:Anoxypristiscuspidatus),俗稱「鯊魚劍」也稱「沙魚齒」或「骨刀鯊魚劍」,是我國公告名列第一級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行法令規定的產製品, 多用於民俗信仰「乩童」及「廟會」之法器,和七星劍、銅棍、月斧和刺球合稱「五寶」,亦在禁止買賣之列。

李男明知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未經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及販售,卻在臉書Marketplace中,刊登出售「鯊魚劍」訊息,供不特定人瀏覽。

網路巡邏員警得知後,李男表示欲以15萬元出售。與警約定今年8月9日上午11時在超市面交時,當場查獲,被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林說,開價15萬元是上網參考別人的開價,辯稱不知道鋸鰩科鼻鋸(鯊魚劍)是列第一級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

但林說法遭到法官打臉,認為他在網路上以「鯊魚劍」為關鍵字查詢,顯然可輕易得知販售「鯊魚劍」是不法的行為,欠缺保育觀念,但念其犯後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紀錄,依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第2款之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動物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鈍鋸鰩(鼻鋸)1支沒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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