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何姓男子暗巷尾隨女子,侵入她中山區住宅,意圖性侵未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何姓房仲半夜偶遇夜歸女子小美(化名),竟尾隨她回家,並侵入小美住宅意圖性侵,經小美不斷哀求表示她正在化療,何男才住手離去。小美事後報警,何男也拿出20萬元和解,台北地院審理,減刑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處何男2年徒刑。緩刑5年,並完成法治教育課程6場。可上訴。
判決指出,何男於去年1月15日凌晨2時許,在中山區中山北路巷弄偶然看到陌生女子小美,竟尾隨她返回住處,並跟著上樓,在門外等候近2小時探視屋內情形後,確定屋內只有小美一人,便直接將大門紗窗拉開,將手伸進門縫內開鎖,侵入住宅。
何男進房見小美已在床上熟睡,上前跨坐她肚子上並壓住雙手,見小美驚醒,恐嚇她「妳不要反抗,不要叫,不然我會殺死妳」,隨即撫摸她胸部並摸進她連身衣裙內。
小美不斷掙扎閃躲並不斷苦苦哀求,表示她正在接受化療治療,保證不會報警,終於說動何男罷手離去,小美立即報警處理。
法官審理認為,何男因一時失慮犯下此案,造成小美身心傷害,不過犯後坦承犯行,且和小美以20萬和解並取得原諒,審酌何男無前科、目前離婚、從事房仲業,月入5到10萬,要扶養2個兒子等情,減刑依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處2年徒刑。緩刑5年,並完成法治教育課程6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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