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母親為了顧男友,竟將女兒獻上,協助男友性侵。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澎湖有一名誇張母親阿美(化名),2018年夏天期間為了顧到即將入獄的男友,竟獻上自己12歲的女兒說:「給他做沒關係,反正他都要進去關了」,讓男友性侵。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阿美重判5年6月、男友判刑6年8月定讞。
判決指出,阿美2018年2月間,就帶著12歲的女兒與男友,一同在澎湖縣馬公市,男友的三樓透天厝裡同居。3人共同居住幾個月後,到了夏天某日,少女晚間獨自在二樓房間睡覺,這時男友竟摸進少女房間裡,趁機脫下少女的褲子。但少女驚醒,隨即逃往三樓房間,但因門鎖壞掉,檔不住母親男友進門。
阿美這時也尾隨進門,少女立刻開口向母親求救,沒想到阿美在男友身後對女兒說:「給他做沒關係,反正他都要進去關了」,還拿出保險套讓男友使用。少女遭母親男友脫下衣褲,男友雖戴套上陣,但並未進入,摩擦幾次後就完事。少女一直到當年底,與同學閒聊時才說出自己遭性侵,校方趕緊通報,全案爆發。阿美與男友遭提起公訴。
案經法院審理,2人均否認犯案,但少女供稱,當時男子性侵後,還逼少女不准離去,自己馬上與阿美在一旁戰了起來;法官當時問少女:「你知道做愛是何意思?」沒想到少女竟回答:「3P」。法院認為少女被母親與男子荼毒後,「若非身歷其境且身心因此受創甚深」,顯見2人確實性侵少女得逞。一審澎湖地院將阿美與男友均判刑,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也將阿美判刑5年6月、男友判刑6年8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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