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想結婚未獲祝福 「偽造簽名同意」結局老公也挨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鍾姓男子2021年12月間想與當時年僅19歲的小美(化名)結婚,但並未受到女方家人祝福,小倆口討論過後,竟決定由小美偽造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再一同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果雙雙挨告。桃園地院法官日前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鍾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另依同罪判處小美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

▲▼結婚,婚禮,新人,新郎,新娘,新婚,白紗。(圖/CFP)

▲鍾男與小美想結婚,但未獲得女方家人同意,兩人竟偽造簽名再跑去登記結婚。(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鍾男2021年12月間想與當時年僅19歲的小美結婚,但依照我國民法規定,小美尚未成年,結婚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偏偏兩人的這段感情並未受到女方家人祝福,小倆口經過討論,竟決定由小美在「未成年人結婚登記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上偽造簽名,之後再一同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

然而,事情曝光之後,鍾男和小美雙雙挨告。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兩人僅因為被女方家人反對結婚,竟在未經同意或授權之下,冒用他人名義偽造未成年人結婚登記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行為實屬不該,考量到兩人事後皆已坦承犯行,因此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鍾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小美的部分,法官表示,小美過去並無前科,素行良好,考量到案發當時她年紀尚輕,因為一時失慮才會觸法,犯後已坦承犯行,具有悔意,雖然仍未獲得家人諒解,但相信經過這次教訓應當知所警惕,不會再犯,最終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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