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醫師黃宥嘉與前夫陳文彥2017年協議離婚後,雙方仍互控多起民刑事官司,其中黃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官司,結果也出爐。(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美女眼科醫師「睛視媳婦」黃宥嘉,過去因上節目大曝豪門婚變內幕,大損前夫陳文彥家,雙方一度陷剪不斷理還亂的恩怨。離婚後,黃打官司要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希望爭取包括前婆婆贈1克拉鑽戒、蕭邦女名錶及現金100萬,及1100萬元差額。士林地院一審審理後,認陳應給付296萬餘元。
口才犀利的黃宥嘉2013年嫁給陳文彥,2017年與夫婿協議離婚,離婚後屢上節目談豪門婚變內幕,如吵架時被前夫拿尿布砸臉,還嫌前夫精子少,甚至揭前夫是東帝士集團創辦人陳由豪的姪子,雙方裂痕加劇,更挨告公然侮辱、妨害名譽、個資法等,事後獲不起訴、無罪,更讓她直呼:「恭喜前夫漂白不成,反被法院認證!遠遠超越台灣其他媽寶。」
雙方正式從愛侶變仇人,黃提夫妻剩餘財產訴訟,主張2011年在加拿大滑雪度假村舉行訂婚贈禮女方儀式,前婆婆將珍珠項鍊1條、珍珠戒指1只、蕭邦女用名錶1隻、珍珠耳環1副贈與給她,前夫將一克拉鑽戒贈與她;婆婆隔年表示要再包200萬紅包入門禮贈,其中100萬以現金贈送。
婚後她住進內湖住家,前夫表示希望統一保管雙方貴重財物,因此將珍珠等放在保險箱內,2015年離家後,陳卻未歸還,而前夫婚後剩餘財產存款與股票合計至少有6936萬1350元,婚後積極財產為0,故請求差額1100萬元。
▲眼科醫師黃宥嘉與前夫陳文彥對簿公堂。(資料圖/記者劉昌松攝)
陳文彥抗辯說,離婚調解其中一條為,兩造離婚事由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拋棄,互不為請求,既已拋棄,就不得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同時稱其財產總額均與自身無涉,請求免除或酌減黃分配額。
法官以2015年為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基準時點調查,陳指出「相互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內容,並未提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雖可預先拋棄,但和解書既無關乎拋棄權利記載,故不採取陳說詞。
據陳文彥存款總額444萬4479元,股票部分為148萬9521元,積極財產為593萬4000元,法官審酌兩造婚後協力組成家庭,陳承認黃婚後仍進行眼科醫師工作,難認有不務正業、浪費成習、坐享其成等對於婚後財產的增加毫無助益情事,且無法舉證黃無貢獻,故判黃宥嘉可得財產差額296萬7000元。
至於遭占有的鑽戒等飾品及現金100萬,陳否認,法官認黃提供的照片,最多能證明她於訂婚及結婚儀式時配戴,無從推認前夫及婆婆有將飾品全數贈送意思,而現金100萬,黃也無提出證據提供,故請求返還無理由,不應准許。
一審判決後,陳文彥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但是未繳納二審裁判費45604元,去年12月28日法官裁定駁回,裁定送達後5日內陳仍可向法院提出抗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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