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避機車跨雙黃線遭錄影檢舉 他曝這「條例」可申訴爭免罰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小心荷包!彰化社頭鄉一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山腳路三段,遭到檢舉跨越雙黃線,依法繳清開罰900元,但又覺得不合理,當時是為了閃避機車,警方僅憑錄影便開罰,實在不合理,立委候選人鄭俊雄接到陳情後,依違反道交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4、15款規定,代向監理站申訴撤銷。

▲彰化民眾被開罰單。(圖/記者唐詠絮攝)

▲彰化民眾被檢舉跨越雙黃線開罰。(圖/民眾提供)

▲彰化民眾被開罰單。(圖/記者唐詠絮攝)

▲立委候選人鄭俊雄呼籲遭檢舉違規不要急著繳罰單。(圖/記者唐詠絮攝)

交通違規記點今年6月30日起,原先半年記6點吊扣駕照1個月,修正為1年記12點,吊扣駕照2個月,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陳先生無奈的說,今年已經被記2點,又在山腳路遭檢舉,當時因道路狹小、為了閃避機車,不得已跨越雙黃線,越想越不對應該要為自己發聲,只好求助鄭俊雄。

▲彰化民眾被開罰單。(圖/記者唐詠絮攝)

▲彰化民眾被檢舉違規。(圖/記者唐詠絮攝)

鄭俊雄指出,警方依法行事值得肯定,但是檢舉案件過多,已導致警方面對龐大數量的資訊時,無法完全了解當時違規的全貌,最後罰單拚命開,導致民怨四起、民眾錢包失血的狀況產生,交通部及內政部應該設法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只關心公庫能進帳多少億民脂民膏,致民眾權益於不顧。

▲彰化民眾被開罰單。(圖/記者唐詠絮攝)

鄭俊雄最後提醒民眾,當收到警方罰單時,記得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善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4、15款相關規定(駕駛汽車因閃避突發之意外狀況及因客觀具體事實,致違反本條例),為自己的錢包把關,並承諾,當選後將召開公聽會,召集產、官、學各界共同檢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解決現今檢舉亂象,讓民眾行的安心,不用隨時擔心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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