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一對老夫妻想要再生一個孩子,直到丈夫死亡仍未能如願。(示意圖/CFP)
記者張寧倢/編譯
澳洲的西澳大利亞州最高法院近日作出裁決,允許一名62歲婦女從已經過世的丈夫身上取出精子,以便在丈夫死後可以再生育他的孩子。據報導,這對夫妻原本育有2名子女,但相繼遭遇事故死亡,於是他們打算透過代理孕母再生下一名孩子,不過西澳州法律不允許死後受精,估計未來還會面對更多法律程序。
根據衛報報導,西澳州最高法院法官希沃德(Fiona Seaward)允許62歲婦女從61歲已故丈夫的體內取出精子,但並未允許她使用精子,因為這需要獨立的法庭命令,另外這項裁決也並未針對申請人是否能夠合法使用精子方面作出任何法定準則。
報導指出,62歲女性申請人的丈夫於2023年底過世,遺體被送往醫院,但她堅稱醫院並未及時安排「指定人員」處理她的「取精」請求,因此她被迫向法院提出緊急申請,隔天法院隨即審理了申請案。
報導稱,這對夫妻的2名子女相繼於不同事故中喪命,雖然還想要再生一個孩子,但經過生育專家評估,這位婦女年齡過高,無法再懷孕。法庭上的陳述提到,一名20歲的女性堂表親戚自願為這對夫妻擔任試管嬰兒手術的代理孕母,但因為夫妻住在海外,必須先居住在同個國家一段時間才能進行。
然而,新冠疫情加上種種因素,最終這對夫妻錯過了搬家的機會,丈夫便帶著遺憾離世。儘管後來對精子檢測發現,他的精子仍然可以存活,但法官希沃德仍在裁決中譴責,醫院未能及時提供婦女「指定人員」進行她的要求,才會導致這件緊急法令申請。
由於西澳州不允許死後受精,接下來這名婦女可能不得不提出申請,將相關事宜轉移至另一個允許死後受精的司法管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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