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半年拒絕行房!她被逼「退還百萬聘金」…怒揭:責任全在老公

▲桃園市孫姓男子於2016年間在交友軟體認識17歲少女,佯稱介紹性交易工作機會,以「試貨」為由拍攝性愛影片與發生性關係。(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婚禮後半年沒同房,丈夫要求返還聘金。(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大陸一對「夫妻」舉行了婚禮後大半年,一直未登記和行房。一氣之下,男子向法院起訴要求女方退還聘金百萬。對此,老婆表示,兩人之所以至今仍沒有夫妻之實,責任全在老公,「我沒有拒絕與他過夫妻生活。」最終,法院判決女方退還大部分聘金。

據《極目新聞》報導,近日,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2019年6月,男子孫俊(化名)與女子張瑩(化名)經介紹相識。經過一段時間的相互了解,兩人確定了戀愛關係。

2022年5月,孫俊與張瑩依照鄉村習俗舉行了結婚儀式。婚禮當天,孫俊到女方家中接親時,給了張瑩1萬元(人民幣,下同)紅包。婚禮結束後,雙方一直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孫俊稱,兩人「結婚」前,他曾給女方20萬元作為聘金,並置辦了「三金」(金戒指、金手鐲、金項鍊等)。婚禮結束後,雙方以「夫妻之名」斷斷續續地生活,一直到同年的9月。在此期間有一段時間,孫俊外出工作。兩人累計共同居住時間不到30天,在共同居住期間並沒有發生性關係。

孫俊認為,張瑩拒絕與他登記結婚和共同生活的行為給他的聲譽及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侵犯了他的合法權益,遂將張瑩及其父母訴至蔡甸區法院。在訴狀中,孫俊要求張瑩及其父母共同返還聘金20萬元、1萬元紅包以及「三金」。

在庭審中,張瑩辯稱,兩人之所以至今沒有夫妻之實,責任全在孫俊,「我沒有拒絕與他過夫妻生活。」張瑩表示,自己早已做好登記準備,但由於工作較忙一直無法抽身辦理。領證之事一直拖到了當年9月,兩人感情出現裂痕,「領證的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對於孫俊提出的返還聘金及「三金」的要求,張瑩表示反對。張瑩認為,雖然兩人未正式登記,但是在親朋好友、街坊鄰居中,已是眾人認可、人盡皆知的「夫妻」關係。並且,張瑩以妻子的身分參加過孫家的各種家庭活動。

法院審理認為,儘管雙方舉行了儀式,但未辦理登記手續,張瑩應向孫俊返還聘金。然而,對於1萬元紅包,法院認為該款屬於婚俗消費,不能認定為聘金。考慮到雙方的共同生活經驗和聘金金額,法院酌定張瑩返還孫俊聘16萬元及「三金」。

承辦法官指出,聘金的給付以締結婚姻為目的,若無法實現或無法全部實現給付目的,應考慮雙方權益。張瑩已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了判決書確定的給付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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