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前任「用命」求復合!守家門盯梢跪地磕頭 直播主女友嚇瘋

2024年01月4日 09:55

▲桃園市陳姓男子2021年3月間某日清晨在龜山區某處見妙齡女子獨行,竟尾隨跟蹤後乘機撫摸下體強制猥褻後逃逸。(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男子為了與前女友復合,多次在家門口盯梢、傳訊騷擾。(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視覺中國CFP)

記者黃資真/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陳姓男子為讓直播主前女友答應復合,長達4個月期間不斷跟蹤、盯梢,並多次在社群網站PO出女子性感照、家庭照,某夜甚至在女子返家時,衝至面前磕頭下跪,女子心生恐懼報警提告,新竹地院依跟蹤騷擾罪處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陳男與直播主小雪(化名)為前同居男女朋友關係,因故分手,陳男為了復合,在今年3月7日至8月22日期間做出各種跟蹤、盯梢等行徑,包括在臉書、IG貼出小雪不願公開之性感照、家庭照,更在7月3日深夜守在小雪家門前,等小雪出現時即抓住其雙腳,並跪下大力磕頭,不讓小雪回家。

不僅如此,7月4日上午陳男傳訊「好吧!我知道了,我去結束一切」、「我在你家樓下做」,7月23日又稱「你要這樣對我就是了」、「你是不是要我的命」、「我真的只是想跟你說,你卻說的我好像怎麼樣,我對你不夠好?我不夠愛你?」、「如果要我的命你跟我說」及「我會給你」,以性命威脅小雪,還在小雪直播聊天室多次留言騷擾,各種威嚇手法使小雪無法再忍耐,報警處理,檢方調查後依法起訴。

法官認為,陳男告不思尊重與他人相處之界線,致小雪心生畏怖並影響其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經員警告誡後仍不斷為之,顯見其自我控制能力甚差,漠視法律規範,犯後態度尚非良好,又審酌陳男曾有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前科,依跟蹤騷擾罪處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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