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光電開發業者看上尖石馬胎部落內一塊廢棄的垃圾掩埋場,遭到居民嚴重反對。(示意圖/CFP)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縣尖石鄉、泰雅族語「Matuy:霧」的馬胎部落,充滿綠意與雲霧,是許多露營者與山林愛好者的心中秘境,但就在日前,竟有光電業開發業者相中這裏,想要將一塊已經停用10餘年的廢棄掩埋場打造成光電案場,遭到壓倒性的反對。
尖石鄉鄉長曾國大證實,的確有光電業者找上公所,提出計畫想徵求居民同意,打造尖石光電案場。不過,這項計畫在12月23日,第一階段的說明會中就遭到幾乎全體部落的反對。
據悉,該業者有意將馬胎部落範圍內一塊面積約2.6公頃、已停用10餘年的垃圾掩埋場,活化為光電案場,目前這塊掩埋場為廢棄狀態,並無實際應用。
曾國大說,依照《原住民族基法》第 21 條的「諮商同意權」規範,在部落傳統領域內開發,必須向部落族人說明,經過充分了解與商議,再舉辦部落會議,由各戶代表投票,取得多數同意後才算通過;接者,光電業者要向中央提出計畫,後面更有層層關卡,而舉行「說明會」才只是第一關,連第一關的說明會都遭到幾乎全盤否決,這個計畫後面連提都不用提了,根本沒有可能,胎死腹中,絕無推動可能。
弔詭的是,尖石部落屬於高海拔地區,與雲嘉南一年四季都有充足光照的條件不同,加上如果要應用於光電開發,勢必還要把該地區的樹木全部砍伐,「為什麼業者會選中這麼一塊不符合經濟效益的原始森林地」,曾國大說「我也不知道」。
曾國大澄清,這個光電案場推動者是開發業者,公所的角色只是幫忙協調,讓居民前往說明會了解計畫內容,並非公所要開發光電案場。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也說明,本案預定地點為新竹縣義興段義興小段792-1地號,為國有原住民保留地,管理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由於該地點在馬胎部落周邊,為森林生物多樣性豐富及具棲地生態價值之林地,不宜規劃作為綠能使用,並應尊重在地部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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