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張姓聯結車駕駛,行經大同路1段與新台五路1段交岔路口處右轉時,違規跨越槽化線右轉,不慎擦撞同向機車,導致詹姓女騎士倒地,後座陳姓女乘客遭輾壓,陳女經送醫仍回天乏術。據悉,2女為美術才藝班同學,當時要一起去看展,卻發生意外,就此天人永隔。士林地院審結,依過失致死罪,處張男有期徒刑9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29歲張姓駕駛去年4月10日上午10時許,駕駛營業半聯結車,行經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1段與新台五路1段交岔路口處右轉時,未注意車前狀況,貿然違規跨越槽化線右轉,不慎擦撞64歲詹姓女騎士,後座76歲陳女摔落地後遭輾壓,受有骨盆腔骨折等傷害,經送醫救治1日後不治死亡。
▲才藝班同學約好看展卻遇意外。(資料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法院開庭時,張男坦承犯行,並與陳女兒子以290萬達成和解,法官審酌因其肇事,導致被害人家屬驟遇天人永隔、難以彌平傷痛,惟念張男犯後態度尚佳,已有負責悔過之誠、無前科,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9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半年內,接受地檢署所舉辦法治教育3場次。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