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谷鄉2村長涉揪團22人接受對岸杭州台辦免費落地招待,檢方約談後諭知交保候傳。(圖/資料照片)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鹿谷鄉余姓、黃姓2位村長涉嫌「揪團」其他同鄉村長和林姓選民等共22人,於112年11月間赴中國大陸旅遊,杭州某區台灣事務辦公室辦並提供該團免費落地招待、發表選舉言論;經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為余、黃姓村長和林姓選民涉及《反滲透法》等犯罪嫌疑重大,而分別諭知20萬至5萬元交保。
南投地檢署調查,余、黃2人受對岸浙江省杭州市某區台辦主任指示、委託,招攬具投票權之同鄉其他村長6人,及選民14人(合計22人),於去年11月19至24日搭機參加杭州6日旅行團;該團除接受台辦全額資助之落地招待,包括當地旅遊交通、景點門票、餐廳用餐及飯店住宿,且台辦官員更於餐宴時發表有關選舉相關言論,疑有境外勢力介選情事。
南投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即指派檢察官林孟賢指揮南投縣刑警大隊、南投縣調查站及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派員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辦蒐證,並於3日傳喚及通知余姓和黃姓村長、林姓選民等共19人到案釐清,由主任檢察官洪英丰、林孟賢偕同張姿倩、李英霆、簡汝珊等其他3位檢察官訊問。
地檢署表示,因認余姓和黃姓村長、林姓選民等人皆涉有違反《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犯罪嫌疑重大,經承辦檢察官於昨日晚間8時許諭知余姓村長交保20萬元,另黃姓村長、林姓選民皆諭知交保5萬元,其餘被告訊問完畢則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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