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有遊客4日時目擊兩名男子在墾丁國家公園內香蕉灣保護區周邊珊瑚礁岩攀岩,並使用掛勾定在礁岩上固定,擔心自然景觀遭到破壞;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接獲檢舉後立即進行了解,初步判定不屬於公告禁止的項目,但須進一步調查掛勾是否破壞礁岩,籲請民眾遵守國家公園法規,如果出現毀損行為,將吃上官司。
▲墾管處會同警方前往香蕉灣查看 。(圖/民眾提供及翻攝)
有遊客昨天看到兩名男子在香蕉灣保護區周邊,使用固定掛勾及繩索進行珊瑚礁攀岩,擔心生態遭到破壞立即通報,墾管處獲悉後會同警方前往了解。
墾管處表示,目前依墾丁國家公園區域禁止事項7,規範禁止於大尖山、青蛙石、船帆石地區從事攀爬之行為,而該案地點非上述地點,而是位於特別景觀區之珊瑚礁岩。
另使用掛勾定在礁岩上固定而未清除,恐有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1項第6款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1項第6款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違反者第1次違法可處1500元;第2次可處3000元,該處已會同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前往查處。
而任意使用掛勾定在礁岩上,也恐涉及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墾管處強調,該案發生地屬特別景觀區,依國家公園法定義是指無法以人力再造之特殊自然地理景觀,而嚴格限制開發行為之地區。該處將與專家學者研議,如何在保護特有地景的條件下,規範商業性攀岩活動的相關措施。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