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人妻小鳳(化名)指控結婚30年的丈夫阿強(化名)無故離家,並自2022年7月失聯至今,離家期間還向銀行貸款,害得房子遭法院查封、拍賣,讓她無家可歸,一氣之下決定提告離婚,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准小鳳與阿強離婚,且阿強還得支付小鳳424萬元。
▲小鳳指控丈夫阿強無故離家,還害房子被法拍,讓她沒有地方可以住。(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鳳在判決書中主張,婚後原本和丈夫一起住在某大樓,2022年7月15日丈夫突然無故離家,工作也辭職了,她四處尋找無果,只好報警協尋,警方在2023年1月2日找到人,丈夫卻不願意與她聯繫,至今行蹤不明。
小鳳無奈表示,夫妻倆住的房子是婚後以丈夫名義購買的,貸款已經繳清,沒想到丈夫離家期間不知為何又向銀行貸款,還有債權人持票據聲請強制執行,導致房子被法院查封、拍賣,她只能搬走另尋住處,一氣之下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同時對丈夫求償50萬元。
而房子的部分,小鳳指出,被法拍的房子初估價格為828萬元,依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規定,她應當可以分到414萬元。對於上述控訴,阿強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士林地院法官認為,阿強自2022年7月14日無故離家,至今不知所蹤,期間雖然被警方尋獲,卻不肯返家與小鳳共同生活,不僅違背同居義務的客觀事實,也有拒絕同居的主觀情事,顯然是惡意遺棄,因此裁定准許兩人離婚,阿強還要支付小鳳424萬元(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加上1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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