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男在開車途中侵犯小美,還喊話「吃一下豆腐當獎勵」。(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簡姓男子在某公司擔任主管,2021年間駕車載女下屬小美(化名)回家,沒想到過程中竟數度動手侵犯小美具有明顯性徵的部位,還喊話要求「吃一下豆腐當獎勵」,氣得小美一狀告上法院。高院審理後,判處簡男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簡男因為妻子懷孕生產,因此準備放育嬰假,而放假前小美正好沒有帶傘,拜託他開車接送。沒想到,簡男在停等紅燈的過程中,突然伸出狼爪,動手侵犯小美,嚇得小美立即將對方的手撥掉。
沒想到,簡男動手後變本加厲,說出「準備休育嬰假了,可不可以讓我吃一下豆腐,當作我的獎勵」,接著又不斷動手侵犯,完全無視小美的拒絕。
小美的心情十分糟糕,甚至還因此失眠、需要看心理醫師,原先一度心軟,打算要和解,但後面談得不愉快,決定報警提告。
▲簡男在開車途中侵犯小美,還喊話「吃一下豆腐當獎勵」。(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對此,簡男則辯稱,他與小美曾是情侶,開車途中忘記聊到什麼話題,又開始做出情侶一般的嬉鬧行為,確實有碰觸小美的身體,後來小美抱胸,開口拒絕,他也立即停止了這項行為,這只是一般的嘻鬧而已。
對此,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簡男與小美是上司與下屬的關係,過去也是情侶,2人的關係原先十分良好,但簡男因為一己私慾,沒有尊重性自主權,在開車過程中動手實行強制猥褻行為,觸碰明顯性徵部位,導致小美身心健康受到影響,最後依照強制猥褻罪,判簡男有期徒刑6個月。
簡男對此感到不服,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則判定,簡男與小美已經達成和解、並且賠償8萬元,還有調解筆錄,因此最後判簡男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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