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大生忍不住色慾性騷他人。(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21歲劉姓男大學生去年10月到台南參加浪人祭音樂活動,在群眾「衝撞」環節時,看到一旁辣妹一時色心大起,手部隔著褲子貼在對方臀部和下體長達5秒,被驚覺的女方報警處理,當場被逮個正著。台南地院法官認定劉男性騷擾罪證明確,處拘役50天,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男到案坦承不諱,與女方所說的在2023年10月15日晚間9時50分時,在舞台下人群中隔褲性騷相符。女方指證男方並提供手機錄影檔案佐證,檢方認定事實明確並提告。
法官認為,劉男多次隔著褲子觸摸女方臀部及下體的舉動,是密切在相近時間與同一地點做出,屬於侵害同一法益,應視為接續犯,屬於同一犯罪。
法官審酌劉男與女方不認識,趁對方來不及抗拒的時候進行性騷擾行為,欠缺尊重他人對身體之自主權利及心理感受,造成告訴人之精神痛苦,行為相當不應該,而且雖然有調解意願,卻未能獲得女方的諒解,綜合評估沒有前科、家境小康且就學中,判處拘役50天,易科罰金1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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